Panasonic LUMIX G3 搶先試玩、實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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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香港有網購嗎在香港買再寄回台灣或許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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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tec說:只要原作者想的話,是可以依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二項的加重誹謗罪來提出告訴的
我最討厭動不動就要告人 我也有我的言論自由 我堅信我的不滿還沒採到
法律紅線 你現在是在警告我嗎 ? 我請大家評叫加重毀謗 ? 要怎樣請自便
夠爽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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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段說:只要試拍PANA一定是找又大又明亮場所 換成別牌一定是又黑又暗陰暗角... 恕刪
看潘仔不爽也不用這樣這樣吧?
ISO在亮與暗頂多差在快門
以要測試的標準 都要架腳架....
這和亮暗差別就....
頂多在暗部 ISO品質可以更容易檢視出來!!
不過老實說 評測多少會幫機子說點話
哪台機子沒有這樣的情況呢?
誰敢得罪廠商?
細節輸了還是睜眼說瞎話說僅輸一點點而已
明明對照單眼ISO 1600以後就輸很多了 -
說不爽言重了 我常上eprice 這是一個比價及獲得資訊很棒的平台 因為對微單有極高的興趣
所以會去比較 同樣微單C3 EPL2 DAMO 環境都比較陰暗 覺得這樣比都有往好的一面設想
也許強調性低ISO純淨度或高ISO低雜訊多拍幾張沒有什麼問題 只是發個牢騷怎麼每次看PANA
都是這種圖 不得了啦 ! 有網友搬出刑法要我講話小心 我的言論毀謗誰 我有指控是置入性行銷嗎 ?
我只是要大家去爬文來比誤導誰了 ?
圖要怎麼選是樓主的自由 我要如何感受也是我的自由 早就不爽PANA的ISO雜訊很久了 -
九段說:... 恕刪
是有點有這情況發生 畢竟 專業的測試平台也是要有所花費
但是就像你說的 一個平台 沒辦法把測試元素固定的話 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叫人有點無所適從
並且 可能在較亮的地方表現細節和雜訊很好看 但暗部就是檢視實力了
顆粒雜訊在暗部處很容易檢視出來 但在亮部 往往看不出來
這就是為什麼在暗部時 G3的先天體質就顯現出來了 明顯遜於單眼
但他的表現也很突出了!! -
阿崴說:是有點有這情況發生 畢竟 專業的測試平台也是要有所花費 但是就像你說的 ... 恕刪
評ISO本來就要慎選平台 哪有評C3在黑漆漆的公園飆ISO
隔沒幾天評GF3都在日光下出圖 還不能指教 PANA網友
也太狠了吧 ! -
九段說:評ISO本來就要慎選平台 哪有評C3在黑漆漆的公園飆ISO隔沒幾天評GF3都在日... 恕刪
你不爽pana的表現,就未必可以大放厥詞!
沒有人只因為高ISO表現就捨棄一台相機,那市面上那些小DC怎麼活下去?
還有網友給的網址有一行一行地的看過嗎?還沒看過就直接否定G3會不會太先斬後奏了點?
好心提醒你可能會觸犯法律,你在激動什麼勁?不喜歡pana大可以跳nex啊!有人拿著刀逼你一定要買pana的相機嗎?
真是莫名其妙!
G3的高ISO表現還是工程版本,等正式版本推出了再來評價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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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段說:評ISO本來就要慎選平台 哪有評C3在黑漆漆的公園飆ISO隔沒幾天評GF3都在日... 恕刪
總之呢
用DP的圖看看吧
就會應證了 依樣都是RAW 在亮部和暗部的ISO表現差距就很大了
這只是驗證事實 至於JPEG直出 真的沒話說 PANA真的做得很好!!
這是RAW暗部
這是RAW亮部
JPEG直出 暗部
JPEG直出 亮部
附註說明 圖片都是由DPREVIEW截圖 由於該網站資訊已公開可下載圖片 故著作權法不適用
另外G3 DPREVIEW尚未有RAW圖檔 故先由表現差不多的GH2擔當
而NEX-C3可能採用A55的CMOS 故用A55來替代 但實體表現應該比A55佳 畢竟他沒有反光鏡的阻礙
JPEG是G3的圖
比較JPEG的相機是 A55上左 D7000上右 G3下左 NEX-5下右
比較RAW的相機是 A55上左 550D上右 G3下左 NEX-5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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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上的流浪者說:你不爽pana的表現,就未必可以大放厥詞!沒有人只因為高ISO表現就捨棄一台相機... 恕刪
希望不要工程機這樣強 一出來賣比GH2弱就好玩了
這樣工程機還有甚麼意義呢 呵呵!!
個人對G3期望很高 不過應該會買台像是GF2的EVIL來玩
單眼背久了想放鬆一下肩膀脖子了
這是當初買單眼時沒有考慮到的痠痛
這是Samsung NX11的評測---
www.eprice.com.tw/dc/talk/1189/16005/
www.eprice.com.tw/dc/talk/1189/16085/
這是Panasonic DMC-GH2的評測---
www.eprice.com.tw/dc/talk/727/16774/
這是Canon EOS 600D的評測---
www.eprice.com.tw/dc/talk/1250/15589/
這是Nikon D7000的評測---
www.eprice.com.tw/dc/talk/719/13396/
這是Canon EOS 60D的評測---
www.eprice.com.tw/dc/talk/673/12531/
老實說我看不出你那句"換成別牌一定是又黑又陰暗角落"的依據在那裡,嚴格說起來,
你講這段話,只要原作者想的話,是可以依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二項的加重誹謗罪來提出告訴的,
台灣已經有判決的先例在,當然我相信原作者的度量並不想做這種事,但不是所有人都有這種度量
網路世界雖然可以匿名,但言論自由可不是無限上綱
如果你覺得都不公平的話,那就看看國外的吧---
DPReview: www.dpreview.com/previews/panasonicdmcg3/page5.asp
Image-Resource: www.imaging-resource.com/PRODS/DMCG3/DMCG3A.HTM
Downloadatoz Digital Camera: camera.downloadatoz.com/tutorials,2180,sony-nex-c3-vs-panasonic-g3-image-quality-compariso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