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求蘋果、Google 等業者將 app 下架前,至少 30 天前就得先告知開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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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好 給開發者先知道~不然突然被下架也無言吧~這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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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留言發現很多人都不看文章就發言耶,不是都提到"除非違法等情況,才要30天前通知"了嗎,怎麼會增加受害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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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下架也要要求告知了嗎
對廠商還有消費者或許都有好處 -
之前沒有這項規定喔,其實還真不知道沒再通知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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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google應該更積極主動審查這些上架的app吧?真的賺很多,拿不出人力與金錢做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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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這個考慮是不錯,提早30天通知比較有心裡準備,但結果還是要被下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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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30天算是綽綽有餘了吧
我覺得14天其實差不多了?
當然那些違法的不算けものはいても、のけものはいない。 -
歐盟要求下架要在30天以前先通知開發者很合理;但相反的,對於有個資問題的App(像是抖音)就要立刻下架,以免有更多的人受害。來來來過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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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本來就要給緩衝期~
除非有違法、詐騙、惡意攻擊等情況除外~
歐盟還是有其存在的價值~
統一規範了很多標準~
(像之前各手機廠商充電器不同的亂像)! -
對於製作APP的人來說是好事阿 台灣何時跟進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