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至少需要提供零件十年!歐盟家電維修權利法案預計 2021 年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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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令規範10年對消費者來說是好消息, 不過產品日新月異, 10年會不會太長..知足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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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垃圾真的很難處理, 就環保概念, 最好是能維修然後使用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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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基本上都要使用滿長一段時間,所以零件備長一點對消費者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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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還沒使用環保材質的家電
總是可以用上年以上甚至更久
現在號稱用了環保材質的家電
壽命總是撐不過5年
結果造成更多電子垃圾
所以歐盟這政策的確有其必要性 -
這個建議真的不錯,希望未來台灣也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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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保修10年,還不如退錢比較實際,
這樣廠商不用備上10年的料,使用者也可以用退款換購新品。 -
這些家電產品基本上用十年應該是可以的,但通常都是沒零件修或是修的費用貴,才讓消費者都想直接換新的,所以這規範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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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是好事,因為產品沒壞,只是需要耗材或是小零件,但對於製造商來說肯定是一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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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樣反而會造成更多的庫存反而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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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零件維修費用超貴
都不如買新的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