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可能將建議拆分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 持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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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個法案在資本無敵的現下應該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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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過於龐大進而壟斷市場,對消費者來說的確不是件好事
分拆後多一點良性競爭才是進步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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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是如此的拆分之後 網路安全的問題是不是 會不會有需要加強 會讓人有食用上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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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拆分了業務實質上還是同一家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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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拆分會比較好一點,不然幾間公司獨大其他小企業都不用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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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來看這是對的,沒看蘋果都鴨霸到甚麼德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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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看各家廠商的遵守程度囉,只知道在這邊有些公司分拆但是根本就還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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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都是軟硬大廠
有太多業務衝突了 -
可能不是想災就可以拆掉,但拆掉或許有好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