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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可能將建議拆分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 持有業務

【此文章來自:Mashdigi】
 

避免大量資源集中在大型業者手上

在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司法委員會針對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 在內大型業者調查報告出爐前,有消息指稱眾議院有意建議將這些大型業者持有業務拆分,避免大量資源掌握在特定業者手中影響市場公平競爭。

美國眾議院可能將建議拆分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 持有業務



眾議院反壟斷司法委員會調查報告原本計畫在近期內公布,但有消息人士提供 Facebook 在 2012 年以 10 億美元收購 Instagram 的交易背後細節,其中包含 Faceboo 買下 Instagram 是為了減少潛在競爭影響,因此讓眾議院決定進一步對此展開調查,使得報告再次延後對外公布。

不過,在先前針對亞馬遜、蘋果、Google 與 Facebook 在內大型業者展開長達一年多的調查中,消息人士指稱眾議院有意建議將這些大型業者持有業務拆分,避免市場多數資源集中在這些大型業者手中。

若此項建議獲得批准,意味日後亞馬遜將無法利用自身電商平台資源銷售自有品牌商品,而 Google 將無法同時持有 YouTube 或 Google Search 等業務,蘋果則可能會被禁止同時銷售自有產品、服務,以及經營 App Store 平台運作,Facebook 方面則可能會被要求拆分 Instagram 等業務。

從過去美國曾在經濟蕭條期間,透過格拉斯 - 斯蒂格爾法案 (Glass-Steagall law) 拆分銀行投資業務作法來看,眾議院有可能採取類似作法拆分大型業者持有業務,限制這些大型業者進入不同產業領域發展,進而造成競爭失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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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XO(rmmaniac) 一般網友
發文: 1,164 經驗: 5,741
發表於 2020-10-07 13:05
舉隻手贊成
Store 拆分絕對是關鍵,甚至應該解散Store
像windows一樣,開發者自行在自己網站或sourceforge.net之類網站發佈,才能杜絕壟斷

SAMSUNG A51(kogolduck) 一般網友
發文: 12,517 經驗: 28,566
發表於 2020-10-07 13:06
拆分這些業務 集團資源會不會無法有效利用
vinni(vincihsu) 一般網友
發文: 4,209 經驗: 10,954
發表於 2020-10-07 13:18
這樣拆分後,安全的問題會不會有顧慮!!!
Android迷(allen66) 一般網友
發文: 337 經驗: 3,389
發表於 2020-10-07 13:45
先把那個壟斷又愛自己搞特規的A家廠商拆一拆吧
kenchung(kenchung) 一般網友
發文: 781 經驗: 1,779
發表於 2020-10-07 13:51
難解的問題 這還有得搞勒~ 這種事通常都要拖很久 兩個面向都沒錯
好想買手機~~~~~~~~~~~
歌德貝多芬(yupin6123) 一般網友
發文: 9,538 經驗: 23,529
發表於 2020-10-07 15:14 ,最後編輯於 2020-10-07 15:18
就算拆成很多家業務公司,恐怕也難防聯合壟斷的利益私下運作
樓下白目狗愛洘沒時間理牠
energie1221(energie1221) 一般網友
發文: 14,876 經驗: 33,670
發表於 2020-10-07 15:40
看大家發言好像拆開會更好的感覺 不然真的可能會有壟斷的嫌疑
猩爺(kyoryu2001) 一般網友
發文: 12,996 經驗: 30,640
發表於 2020-10-07 15:46
可以這樣在市場上壟斷也是因為沒有競爭對手啦
猩猩的爺爺還是猩猩
憲仔QQ(pkas78) 一般網友
發文: 16,686 經驗: 37,770
發表於 2020-10-07 19:33
拆開很好啊~不然FB IG都同一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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