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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回歸台灣市場:與多間租車業者合作

Jason(tunacat) 站方人員
發文: 10,398 經驗: 41,152
發表於 2017-04-13 16:50

Uber 回歸台灣市場,更改營運機制

受到不少台灣消費者喜愛的 Uber 車輛共享平台 App,由於一連串的爭議,在去年交通部通過的公路法修正案提高 Uber 的罰款到 2500 萬元,造成 Uber 極大壓力,因此他們在 2 月時宣佈暫停台灣車輛共享(也就是叫車)業務,只留下 UberEats 餐點外送服務,並且持續與交通部協商可行的辦法。

而在經過二個月後,Uber 也在今(13)日宣佈回歸台灣市場,不過 Uber 在台灣將由原本的「一般駕照司機 + 自用車」營運模式,改為與租車業者合作,除了車輛是租賃的營業用車之外,司機也是擁有職業駕照的司機,避免了一般自用車的「白牌車」違法疑慮;而想要加入 Uber 賺取收入的司機,也得先考到職業駕照後,向租賃車行靠行,才能申請 Uber 司機。

Uber 回歸台灣市場:與多間租車業者合作

 

「菁英優步」不同租車公司有不同費率

目前,改版的 Uber App 已經在 iOS 與 Android 平台上架,在使用者叫車的部份依然會分為「尊榮優步」與「菁英優步」,兩者之間的差異在車型,尊榮較高級、菁英多元化;而菁英優步的部份,Uber 會與多家租車業者合作,不過,有別於以往的單一費率,Uber 在新的模式下僅提供消費者與司機的媒合,費率的部份會由各租車業者自行訂定,因此會有叫到不同車行的車,車資會有差異的事情發生。

不過 Uber 強調,在使用者用 App 叫車的時候,就可以在 App 上看到預估車資以及租車公司的名字,如果覺得價格不滿意,可以不叫車或取消叫車。然而 Uber 並不願透露他們目前與幾間租車公司合作,也沒有在 App 上提供附近車輛價格比較的服務。

Uber 回歸台灣市場:與多間租車業者合作
▲ 在 App 內,可看到菁英優步的預估車資。

 

保險、稅金由租車公司承擔

在先前的 Uber 爭議中,「未納保、未繳稅」常常都是反對 Uber 人士提出的論點。而在新的模式之下,Uber 表示由於提供服務的是租車業者,Uber 僅是資訊媒合平台,因此關於乘客保險、以及營業收入繳稅都會由租車業者端進行。

Uber 台灣總經理顧立楷在媒體聯訪中表示,新的 Uber 營運方式是 Uber 與交通部在這兩個月內共同協商出來的解決方式,可以最快的速度恢復 Uber 營運;而先前 Uber 的龐大罰款,Uber 也願意與政府溝通解決,目前已經在法律程序階段。而至於 Uber 在離開台灣市場前宣佈的 UberTAXI(用 Uber App 叫計程車)服務,Uber 表示此服務之後還是會在台灣推出。

Uber 回歸台灣市場:與多間租車業者合作
▲ 左:Uber 亞太總經理 Mike Brown;右:Uber 台灣總經理顧立楷。

Uber 回歸台灣市場:與多間租車業者合作
 
南小鳥(ericbabeboy) 一般網友
發文: 5,110 經驗: 14,737
發表於 2017-04-13 18:30
這樣感覺只是整合成APP而已
123(s122866) 一般網友
發文: 96 經驗: 494
發表於 2017-04-13 21:08
從 iPad 發送
有競爭,消費者才能得利
AllenHu(AllenHu) 一般網友
發文: 189 經驗: 501
發表於 2017-04-14 06:18
這種本來就是多了對消費者才會好

前提是可以在符合法規下營運,會比較好。
無極峰(he00611049) 一般網友
發文: 6,782 經驗: 9,692
發表於 2017-04-14 08:35
我要賺八億表情 #8
終於回歸雙喇叭手機了
elly09271111(elly09271111) 一般網友
發文: 18 經驗: 52
發表於 2017-04-14 11:45
從 iPhone 發送
說真的,儘管再不合法規,競爭多價格低,對消費者來講確實是好事
jkjianai(jkjianai) 一般網友
發文: 51 經驗: 198
發表於 2017-04-14 15:35
被罰成這樣還會想回來繼續戰也真是很有毅力阿...
小八(sinjo8345) 一般網友
發文: 1,283 經驗: 4,503
發表於 2017-04-15 03:48
內文:『Uber 在台灣將由原本的「一般駕照司機 + 自用車」營運模式,改為與租車業者合作,除了車輛是租賃的營業用車之外,司機也是擁有職業駕照的司機,避免了一般自用車的「白牌車」違法疑慮;而想要加入 Uber 賺取收入的司機,也得先考到職業駕照後,向租賃車行靠行,才能申請 Uber 司機。』

已經沒有法律問題了... 樓上有不少看到標題就進來留言的
clie1972(clie1972) 一般網友
發文: 75 經驗: 572
發表於 2017-04-15 10:43
有的時候用"合法"這個框架去限制反而讓一些既得利益者更囂張。法律既是人定的就一定會有瑕疵或者既得利益者的存在;又或者與時俱進必須進行一些修正。很多國家都能順應潮流去編修法律,而台灣卻反其道而行。我不是指Uber這事件,畢竟要當作營業用車當然需要執照。可是在沒有UBER之前,台灣黃牛車橫行早已不是新聞,卻未見政府進行大動作取締或規範。等到UBER近來賺大錢之後,計程車業者飽受威脅,才迫使政府採取行動。這樣會讓計程車業者記取教訓或者改善自身的服務品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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