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通過遠傳、台灣大哥大合併案,但超額頻譜得繳回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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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新聞稱台哥大不樂意繳回頻寬,若要繳回頻寬需與魏氏再磋商降低公司收購價,與台灣之星合併恐有變數,若未合併則台灣之星若能搶下亞太100萬用戶,在市場繼續低價搶攻市場仍可生存樓下白目狗愛洘沒時間理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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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繳回頻寬就看台灣大的想法了 不過回歸三大最不樂見還是消費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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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體之後應該就看不到很殺的價格了我只是個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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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一拖再拖,台灣之星也一直以未來變成台哥大再推銷。
若後續合併失敗,是否有廣告不實? -
收購就是為了拉多頻譜增加收訊良好率!才能跟消費者漲價!交回去幹嘛花錢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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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中華若是不爽兩家頻寬太多,泥ˋ你也可以併台灣之星或是亞太阿?別人花錢合併就是為何做大頻寬,你卻在那...我真的很無言178.65.36.0 •日曬 •泡湯 •健身 •電影 •旅遊 •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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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後讓消費者享受更好更寬的頻譜,反而要釋出!好奇怪的邏輯。天天好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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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標題還以為台哥大跟遠傳要合併了,詳細看完內容原來是各自的合併案被NCC通過了猩猩的爺爺還是猩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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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本直接賣頻寬才是最大的贏家,話說這贏家也應該還利於民才對吧?
NCC 指出,由於電信產業技術演進迅速,通訊網路布建需要龐大投資成本;而 5G 技術的興起,讓網路佈建成本增加,對於資本需求更甚以往,因此國際間電信事業透過合作或合併整合頻譜與網路資源、改善經營情況或提升網路涵蓋率,已成為全球行動通信產業發展趨勢之一。
對此,NCC 於 2 件合併案均依電信管理法第 26 條之規定,考量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因素進行審查,決定對 2 件合併申請案分別附加附款予以核准。
NCC 表示,2 家存續公司整合頻譜、網路與人力資源後,至 116 年將可提升 4G/5G 人口覆蓋率至 98% - 99%,用戶可享有更佳網路覆蓋、服務品質得以提升;另外現有 476 萬台灣之星與亞太電信用戶權益也不受影響。此外在整併後,透過網路布建最佳化以及結合智慧節能系統,每年將可節省 1.6 億度電,相當於 205 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效果。
多餘頻譜得處分
不過,在合併後,遠傳電信與台灣大哥大的合併頻寬均超過法定三分之一的上限,NCC 指出,考量資源合理分配、增進市場競爭、維護用戶權益及網路整併需求等因素,NCC 與數位部共同研商,以附附款請業者應於 113 年 6 月 30 日期限內,完成超額頻寬之處理,方式包括自主繳回超額頻寬、轉讓予其他電信事業、與其它電信事業交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