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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斃命? Apple「軟體專利之母」審核通過

AL.(ddc2029) 一般網友
發文: 40 經驗: 274
發表於 2012-07-22 11:13
有一種東西...叫文化流氓.
把大家本來一起分享的成果,占為已有.還快點去申請專利,說那是他自己的東西.
小夜夜(james77409) 一般網友
發文: 53 經驗: 262
發表於 2012-07-22 17:24
濕濕手好翻書說:
别人发明了筷子和勺子,苹果就把吃饭注册成了专利
那你要不要去試試看“吃飯”能不能註冊成專利?
不要舉一些無聊的例子好嗎

小夜夜(james77409) 一般網友
發文: 53 經驗: 262
發表於 2012-07-22 17:27
AL.說:
有一種東西...叫文化流氓.把大家本來一起分享的成果,占為已有.還快點去申請專利... 恕刪
對... 造你所說
那通過這些專利的法官不就是恐龍法官?
大家都用不代表他沒侵權好嗎
Lynex(yungyung) 一般網友
發文: 61 經驗: 239
發表於 2012-07-22 17:51
iPhone給兩大市場帶去了震動,我們在下文作簡要回顧。 手機行業:也許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最顯著的功績就是設法說服了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讓 Apple 進行iPhone的設計——包括軟件和硬件——甚至不讓運營商摸一下。

這打破了老傳統。傳統的做法是運營商向製造商和軟件開發商提供具體的說明,告訴他們手機應該有什麼功能。通過堅持對iPhone的主導, Apple 做到了為用戶設計手機,而不是為運營商設計手機。 Apple 創造了一個微型的聯網電腦,在使用上極其簡單方便。

iPhone最初的定價是500美元,外加兩年的合同,這曾讓一些人笑話,比如微軟公司的總裁史蒂夫·鮑爾默(Steven A. Ballmer)。然而當iPhone的價格降到了200美元,人們開始重視這款手機了。很快, Google (Google)和其硬件合作商開發出了使用 Android (Android)系統的手機,帶有網絡瀏覽器和類似iPhone的觸摸界面。其他的競爭對手,如奔邁公司(Palm) 、黑莓公司(Research in Motion)和 Samsung 公司(Samsung)最終也生產出了觸摸智能手機加入了市場競爭。

如今,所有的手機製造商都競相使用各種時髦的硬件和軟件來吸引用戶,而不再大把大把地給運營商送錢。 Apple 重新定義了手機,是它成為一個功能強大、用途廣泛的工具。 軟件行業: Apple 在2008年推出了第二代iPhone,它的應用軟件商店(App Store)也開張了,這是供用戶下載軟件和擴充手機功能的數字商店。iPhone很快就成為了瑞士軍刀的數字版,只要下載一些軟件,iPhone就可以變成遊戲機、吉他調音器、或是視頻編輯器。

Apple 讓下載和購買應用程式變得極其簡單。用戶要做的就是輸入iTunes的密碼,點擊下載的按鈕——用戶購買iTunes音樂的時候,就已經對這一操作熟稔於心。因此,一些幸運的軟件開發商從售賣應用軟件上賺了一大筆。突然之間,獨立的軟件開發者成了一個可行的職業,而不再只是業餘愛好。圍繞軟件開發,很多新興創業公司應運而生。

以前,小型的軟件開發商依靠共享軟件模式來營銷他們的產品,他們會提供一個不收費的精簡版本來吸引用戶購買完整版本。但這種營銷策略很大程度被Adobe和微軟這類大型軟件公司的陰影所籠罩,這些大公司有龐大的營銷預算和零售夥伴。 然而, Apple 的應用軟件商店作為數字零售商店,讓每個人都有同等的機會被發現。由於軟件開發者進入的門檻在放低,智能手機現在能夠使用成千上百種應用軟件,滿足了人們的需要、愛好和興趣。
手机科技不斷創新,大家都追不完!
錯中複雜(a0206021) 一般網友
發文: 919 經驗: 3,597
發表於 2012-07-23 10:10
揮揮說:
你說的很有道理!!!但你清楚蘋果所申請的這個專利嗎??這個專利從智慧型手機最基本... 恕刪
這......我必須要說一件事
多點觸控這個東西
蘋果在2007年iPhone第一代推出的時候
就已經申請專利了
小小甜(eyeyey) 一般網友
發文: 33 經驗: 226
發表於 2012-07-31 20:46
確實是一刀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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