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送修過iPhone 3GS嗎?都要轉送到新加坡等換良品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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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 第三節 特種買賣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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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算是訪問行銷的一種,記得在7天內寫存證信函寄到公司去(存證信函在郵政網站下載),寫「郵局存證信函」的目的,是要經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為何的一種證明文件證明收件人確實已收受此信函,寄件人事後若有投訴(或申訴)、申請調解、訴訟等時可作為有利證據之一。
寫郵局存證信函的方式:
1.郵局存證信函須以雙掛號函件寄出。
2.向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用紙,一式最少三份(份數視收件人人數而增加),由寄件人、收件人、郵局三造各執一份。
3.寫存證信函為達到預期的效果,須掌握時機與重點。故應注意人(當事人)、事(事實經過)、時(發生時間)、地(發生地)、物(標的物)等重點。
4.信函內容應提到:「限收件人於x年x月x日前解決...,否則...」「限收件人於文到x日內予以處理,否則...」,限x日以七至十日為合理時日。
5.寄件人務必清楚寫明「目的」,例如要求企業經營者應合理解決的方式,如退貨、退款、解除契約、減少價金等,千萬不要含糊、不清不楚。
6.書寫完成後擬至郵局寄發,郵局承辦人員會從形式上加以檢查,如錯字、用印、日期等的填寫,檢查無誤後即受理寄出。
7.郵局掣給的收據和寄件人持有的存證信函、及事後收到的「回執證明」明信片都需妥善保存。
8.嗯,除了訪問買賣(上門推銷)或是郵購、電購、網路訂購有七天的猶豫期之外,如果貨物沒有瑕疵的話,是不能退貨的。
難怪現在通訊行都不敢擺實機可顧客試玩...成本太高划不來 -
本來以為iphone天線的缺點勉強可以接受,想等看看再買一隻的。
原來還有這項我不知道的備註在內,手機這種東西早就會有故障的
時候,到時換來一隻別人用過的,那我不如還是換別家好了... -
這摸瞧不起台灣 根本是破機一隻 更悲哀的事還有人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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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維修方式!
iPhone4才剛在台上市,
這樣的新聞應該會慢慢發酵吧!
也許拿iPhone的人對別人的缺點都比較包容且有耐心! -
明明就是過保才收7850,而且手機送修前要備份這是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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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機送修也沒什麼再備份的
畢竟大多數手機有記憶卡的,我都把資料存在記憶卡
送修時拔出來就好,
不過備份資料應該不是這篇新聞重點
而是維修站
或許蘋果迷還會很包容的說:蘋果品質好不會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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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麵說:我手機送修也沒什麼再備份的畢竟大多數手機有記憶卡的,我都把資料存在記憶卡送修時拔... 恕刪
這倒是真的,我的美版iPhone 2G已經三年了就是沒壞過,我之前的Dopod 699才是爛到可以,三兩天就掛掉一次, -
夏蟲不可語冰說:這倒是真的,我的美版iPhone 2G已經三年了就是沒壞過,我之前的Dopod ... 恕刪
機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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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可靠度再談常態分佈
現在反應說不定等到五代出來就解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