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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My"縫" HTC可以模仿台哥大一下換個口號了!

小餅子(david081608) 一般網友
發文: 22 經驗: 220
發表於 2013-04-29 12:32
超級強強滾說:
在MOBILE01發完文又跑來這裡哦?沒圖片沒真相啦!!在01被管妹刪文,不放棄... 恕刪
看來HTC也請工讀了 這麼有時間到處爬文

我可是不愛三爽的 只是把遇到的狀況告知大家

要有圖有真像 我是來不及拍就當場退回 但相信明智的你可以去看看其他大大的PO文 有你要的真像

不要只會在這罵人 可悲的是你吧 哈哈哈表情 #7
小餅子(david081608) 一般網友
發文: 22 經驗: 220
發表於 2013-04-29 12:33
akira說:
辛苦了 去領便當吧

等你發便當喔 (無聊)表情 #7
小餅子(david081608) 一般網友
發文: 22 經驗: 220
發表於 2013-04-29 12:36
養樂多好苦說:
要問人家三爽給他多少好處?那你呢?HTC又給你多少好處呢?才迫使你在這發文毀謗人... 恕刪

人在做 天在看 大家自己評斷吧
 
超級強強滾(mini520520) 一般網友
發文: 1,073 經驗: 5,076
發表於 2013-04-29 12:41
從 HTC Butterfly 發送
閱~~~

抱歉捏,很可惜我不是工讀。也沒有特別愛HTC。

而且啊,ePRICE跟MOBILE01,是我常去的網站!!

上班太無聊了~網站就亂看!!

你說來不及PO就退回了? 那總有維修單吧?

如果真的屬實,我願意跟你道歉!!

小餅子(david081608) 一般網友
發文: 22 經驗: 220
發表於 2013-04-29 13:08
超級強強滾說:
那你自己去MOBILE01看吧我M01帳號一樣~護衛SAM也不是這樣吧笑死我..... 恕刪

超級強強滾先生您好

我不否認我在01上的PO文被刪了 因為我有接到通知信 我PO照片不用怕病毒

歡迎光臨My"縫" HTC可以模仿台哥大一下換個口號了!

但被刪除的原因請已看清楚 我也可以為您解釋
"即日起於智慧型與傳統手機各版面發表手機抱怨文或是故障維修文章需附上手機照片或是送修單據"

沒照片的原因 當下在門市與門市人員當場驗機 馬上反應 馬上收回 沒照相
(如果那時我還想著要照相存證 我就真的是一心想要弄HTC了 但我沒有)
送修單據我有當下詢問店家 門市人員告知新品退換無送修單據 新貨到貨時將會主動電話聯絡通知取貨 所以兩者我都沒有PO出才被刪文 請您搞清楚狀況!

還有 我在01也回覆了您的PO文 也私訊給您我的聯絡方式了

歡迎光臨My"縫" HTC可以模仿台哥大一下換個口號了!


如果只會口水戰 請您別處去撒野
你別說因為你看不過去不爽有人在網上批評
你先看看自己在幹麻吧


 
小餅子(david081608) 一般網友
發文: 22 經驗: 220
發表於 2013-04-29 13:13
黑夜莫愁說:
那種人就是法盲,這類案子法官判決也是要看動機的,如果那位一開口就罵他,那可以成立... 恕刪

感謝您的資訊 幫我上了一課
所以"超級強強滾"先生是一開始就回文毀謗我 這是可以成立的表情 #7
小餅子(david081608) 一般網友
發文: 22 經驗: 220
發表於 2013-04-29 13:26
超級強強滾說:
閱~~~抱歉捏,很可惜我不是工讀。也沒有特別愛HTC。而且啊,ePRICE跟MO... 恕刪
由台灣大哥大民權二店門市店員當場告知
此案件為新品退換 並非維修處理 所以沒有維修單
有疑問請致電台灣大哥大客服專線洽詢

如果您對本人在這次HTC NEW ONE預購事件上遇到的狀況看不順眼或不滿我對此事件的批評
造成您需要對我做出沒必要的侮辱以及毀謗 在此我願意與您當面對質 我已經有提供給您我聯絡電話
如果您願意面對您所做出的事情 歡迎來電

如果您只是口水戰 請您自己就安靜的檢討自己的無知行為吧 

人都有情緒 但是因為個人情緒關係因小失大 又何必呢
如果您還是不認同 還是不爽 還是認為我是工讀生 我等你來電表情 #4
超級強強滾(mini520520) 一般網友
發文: 1,073 經驗: 5,076
發表於 2013-04-29 14:44
從 HTC Butterfly 發送
小餅子,你好:
我是剛剛撥打給你的許先生。
第一.該原文者"周先生"於2013/4/26,在ePrice跟MOBILE01網站..PO文分享你在台灣大哥大民權二店購買HTC ONE手機暇疵一事。周先生在今天2013/4/29文後,已經有解釋你於台灣大哥大民權二店購買HTC ONE手機,因產品暇疵PO文上來分享所遭遇之情形。
因我當下只注意"有文無圖",第一時間只質疑"周先生"是不是故意捏造非事實的分享文給眾網友看。
當下我質疑"周先生"可能有些"疑問言詞"不適當,造成"周先生"的不諒解。
我本人感到相當抱歉。
第二."周先生"於2013/4/29,發文聲明,於該地點,台灣大哥大民權二店購買HTC ONE之手機產品,已屬"可透過該管道查實,所發表之文章事實",並在文後,我本人有親自撥打電話給"周先生"求證,並確定,確實有透過該管道取得HTC ONE手機,但因手機暇疵,並以新品不良方式,退換貨處理,雙方已達成共識,經解釋道歉,並獲得"周先生"原諒。


我本人,網路ID:超級強強滾 在此特別聲明
並於MOBILE01網站同步發表。
養樂多好苦(xxxxx091) 一般網友
發文: 1,593 經驗: 8,390
發表於 2013-04-29 16:06 ,最後編輯於 2013-04-29 16:16
小餅子說:
感謝您的資訊 幫我上了一課所以"超級強強滾"先生是一開始就回... 恕刪

小弟有看你們之間文章~他是毀榜你名譽是沒有錯~除非~強強滾先生他可以拿出實質證據佐證資料他發言是沒錯
不然你若因為被說收了三星多少好處~心靈受創告他毀謗~他會吃官司~~小弟我今天檢舉了某位XX先生~紅線違停~被警察開紅單~~表情 #7
 
超級強強滾(mini520520) 一般網友
發文: 1,073 經驗: 5,076
發表於 2013-04-29 16:43 ,最後編輯於 2013-04-29 16:44
從 HTC Butterfly 發送
我前幾個發文也說了,如果今天確實是我誤會,我敢面對,也敢當面道歉

並不是我怕我怕我自己被告,所謂對事不對人,今天網路上真假已經難以分辨,有圖有文會更好,不然誤會的人可能更多。

周先生也已經出來解釋,從哪個地點,管道購得手機,經查證屬實。我也願意跟他道歉!!



凡事講求的是一個證據,今天沒圖有文,會誤解的人,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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