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騎車別玩手機!1/1 元旦起真的要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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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如果是拿手機出來看時間也算嗎??
導航呢..... -
都沒碰手機聽音樂可以嗎= =?
沒有碰到手機-.- -
這時SONY的手錶就有用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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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的手錶被選為最差的產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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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路上拿起來「操作」就不行啦
不管是按導航、看時間、調音量或聽歌換下一首這些的,都會有個按按鍵的動作吧?這就足以吃罰單了!
真的要用,請停靠到路邊,非紅線的安全且合法區域再用,上面警察杯杯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囉 -
還好看傳單/看報紙/看工作日誌/畫圖寫字還沒有被這罰治國家開罰,但總有一天會出現東張西望低頭超過1分鐘就要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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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時間還是有不按按鍵的方法:搖動解鎖
但警察看人拿手機搖來搖去還是會去找他-.- -
肥肥說:這時SONY的手錶就有用處了
行車使用具有傳送簡訊、收發電子郵件、撥接語音信箱、編輯電子文書檔案、瀏覽電子文書、連線 FACEBOOK、LINE、 奇摩即時通等社群網站、執行電子遊戲程式等功能之手機、電腦或相類功能的裝置...
所以也不行喔
能管很好阿...
現在可以看到停紅綠燈滑手機滑到綠燈都不知道
還有人可以邊騎車邊滑...佛曰不可說 -
以後全部聲控 不動手也能上網 看fb 這就沒輒了吧現在是少女時代!
交通新法已經通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也就是 101 跨年煙火一噴出的那一秒起,無論是汽車或機車駕駛都不能在行駛中使用手機,違者汽車駕駛開罰 3 千元,機車騎士開罰 1 千元。同時注意這裡定義的「行駛中」並不僅限於車輛行進中,在馬路上等紅燈也算行駛中,這時候拿出手機看一樣會吃紅單!
根據 UDN 報導,這項罰則對使用行為和使用裝置都有頗明確的規範,汽機車駕駛違規要罰,手機、相機、電腦都在使用限制內,但單車和行人過馬路使用手機則無法可罰。以下節錄 UDN 報導原文:
「張夢麟指出,另從明年元旦開始,行車使用具有傳送簡訊、收發電子郵件、撥接語音信箱、編輯電子文書檔案、瀏覽電子文書、連線 FACEBOOK、LINE、 奇摩即時通等社群網站、執行電子遊戲程式等功能之手機、電腦或相類功能的裝置,皆屬違規行為,汽、機車駕駛人違反規定者,分別處 3000 元及 1000 元罰鍰。」
所以說,真要看手機、看電腦或是操作導航系統,請務必把車子停到路邊,而且是合法可停放的區域,再把手機拿出來用。開車中、騎車中,或是等紅燈中,切記都不可以操作手機。畢竟沒人想跟錢過不去,更重要是別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開玩笑,手機裡應該不會有什麼事情比「命」更重要吧?大家謹記在心囉!
※ 消息來源:http://udn.com/NEWS/LIFE/LIF1/75920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