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族福音:充電器統一規格,行動上網可試用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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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多麼人都綁手機較多…就算網路部份可以無條件退租…但還是有可能衍生出其它的糾紛,例如:只能退網路約,月租費約不能退!使用手機或許有些許刮痕不能退…很多問題都可能發生,還是期待業者能提供穩定性高的網路品質與價格再低一點的費率比較實在。
別像我辦了之後在高雄鳳山這常常網路速度只有380k最慢還出現187k的記錄…而且辦了也只能認命使用下去的窘境。 -
中華要小心了!?多人用的手機,並不一定是好手機,請別強迫他人用跟你一樣的手機,因未必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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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想辦無線上網
然後7天內退租我只是個邊緣人 -
如果IPHONE送轉接插頭
會不會違背了APPLE美的定義 -
Apple 一定會有自己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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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有在怕嗎? 反正不通過台灣果粉照樣搶著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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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英國也有出轉接頭啊,It is so 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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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吃不飽的事情~早該出面解決~收的錢比ADSL還要貴~速度比ADSL慢超多~很明顯就是要騙錢的~要不是有綁約早就退掉了~爛死了.........NCC與消基會應該要聯手處理這問題.........好好要求業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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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應該不可能送的
別想了
手機充電規格早期各據一方,韓系、美系、台廠和日本品牌各有各的規格,近年多以 micro USB 或 mini USB 為主,包括 HTC、Samsung、LG、SE、MOTO 等國際品牌都是採用 microUSB。不過像是 Apple iPhone,就一直是採用自家規格,因此 NCC 這次的決議,iPhone 用戶便是最直接的受惠族,明年若有新款 iPhone 送審準備在台上市,在手機端充電規格不更改的前提下,都必須要提供免費轉接頭給消費者。
行動上網部分,NCC 與消保會也修訂契約,行動上網試用期由三天拉長到七天,一門號限試用一次,試用期內可無條件退租,業者不得收費也不能收取違約金;每月斷訊 2 小時以上就可減收當月月租費 5%,綁約期間退租的違約金必須按照履約時間收取,預計下月起開始實施。
※ 來源:蘋果日報、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