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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預付卡半年不儲值將失效 立委批欺壓民眾

007(asd3200111) 一般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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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0-31 01:42

手機預付卡半年不儲值將失效 立委批欺壓民眾

更新日期:2007/10/30 16:59 記者:張嘉芳

使用手機預付卡的民眾注意!包括太電、遠傳、中華電信等業者,消費者一旦6個月沒有儲值,門號與預付卡餘額將全數取消,台聯黨團痛批根本違反民法。另外,電信業者為了擴展業務,免費讓民眾試用來電答鈴服務,民眾如果1個月後不主動取消,業者就強迫中獎,每月收取30元月租費,羅志明痛批欺壓民眾,要求NCC立即徹查。

很多民眾都有使用手機預付卡習慣,不過,很多人卻不知道只要6個月內沒有儲值,不管手機是否改成月租費,門號與預付卡的儲值金額都會被取消,全數失效。台聯黨團總召羅志明表示,民法第125條一般債權請求權可達15年時效,現在包括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遠傳電信與威寶電信等業者,6個月後任意取消餘額規定根本就違法。

另外,不少民眾在撥打手機等待對方應答的過程中,都會聽到悅耳鈴聲,很多電信業者對於新辦門號也會贈送「行動答鈴」免費試用1個月,不過,如果民眾不主動通知取消來電答鈴服務,業界就視民眾同意續約,以後每個月將加收新台幣30元月租費,羅志明批評根本就是欺壓消費者。

羅志明說:『比較離譜的就是說,我們現在來電的答鈴一次每個月的月費是30元,他給你試用1個月,你只要沒有自動取消的話,他就一直把你把你加這個30塊錢,所以像這個答鈴的服務費也是強制來取消,這種都是不合理的續約規定。』

不只是手機來電答鈴,中華電信撥打市話也會提供3個月免費試用行動答鈴服務,如果期滿沒有取消就必須收費。為了避免違法公平契約原則,羅志明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必須主動徹查,電信業者限期改善,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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